青海省多措并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图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洋 摄
中新网西宁6月29日电(刘洋)29日,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土壤和固废管理处副处长杨帆在介绍青海省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时说,目前全省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持证单位40家,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206.6万吨,具备处置盐湖化工、石油开采等行业领域产生的废盐废酸类危险废物的能力。未来将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据悉,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十四五”时期100余个“无废城市”建设名单,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玉树州成功入选。
杨帆表示,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局面,对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固废管理处副处长杨帆发言。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为此,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7月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青海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明确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方向和任务,同年制定印发《关于严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处置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意见》1个指导性文件以及《青海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等14项制度规定,形成“1+14”制度体系。2023年持续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压实了固体废物产生、贮存等各环节责任。
同时,青海省加大危险废物污染源头管控,严控省内能力过剩的涉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新建项目,严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准入关,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
杨帆介绍,青海省已建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专家帮扶制度,实现全省7000余家重点和小微企业纳入系统平台管理和中国家级专家22人、省级专家11人的专家团队,将更加科学系统、精准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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